物业保安员管理制度
保安员的管理坚持落实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分清责任,严格按照责任制抓管理,做到谁值班谁负责。
第一条坚决服从保安主管和保安领班的领导,做到一切行动听从指挥。
第二条严格按照分工完成任务,坚持定岗定位,按时交接班,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交接班规定:交接班为当面交接(电话交接视为无效),交班者没见到接班者而擅离岗位,视为脱岗,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继续值班视为顶替值班,发加班费;不按时接班视为迟到或漏岗。
第三条坚决制止顾客及商户的不安全行为,比如吸烟、打闹、违反用电规定、遮挡消防设施等。
制止外来人员进门乞讨、散发宣传品,门口堵车。
第四条严禁工作时间喝酒,值班的保安员其午餐、晚餐不得饮酒,既不得带醉意值班。
第五条请假。事假,凡请事假者,自己与其他保安员协调调换,并同时报主管批准,无人代替值班时,原则上不批准事假。病假,不发工资,连续病假30天,视为自动离职。
第六条临时安排值班。因商场整体工作需要临时加班,不加薪,有主管安排人代替别人值班,发加班费,保安员之间自行调整的换班、顶替值班,由保安员之间自行解决。主管安排临时值班的顺序原则上是从当日值夜班的保安员中按顺序排列。
第七条保安员必须举止文明,热情待客,说话和气,言谈得体。
第八条保安员要注重个仪表,不得留长发、染黑颜色以外的头发、留鬓角、蓄长胡须。值班时间不准嬉笑打闹,勾肩搭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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